本帖最后由 难得糊涂 于 2020-12-17 16:51 编辑
尊敬的物价局领导们,至2019年7月1日以后,商业电费已经开始降价,沿街门市都是五毛多,金科物业还是以原来的九毛二收取,请问这样是否合理?商业用水自五月份以后,从六块五一吨涨到七块五一吨,水费涨价是否有物价局,住建局的批文?还有金科商铺的物业费,一个三不管的地带,外来车辆乱停,小区内垃圾到处堆积,连仅存的绿化带无人修剪,杂草丛生。就这样的环境门市还敢收取一块二的物业费,可以说是南宫最高的了,他们是以什么标准收取的?希望领导给我们金科商铺一个完美的答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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