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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求助] 异地就医报销

笑笑肖肖       发表于 2019-8-13 15:33 来自手机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 查看: 339501|回复: 2

已办理

南宫市医疗保障局

办结时间

2019-08-14 16:37

慢性病异地就医不住院,报销比例是多少?

办理进度

医疗保障局网友您好:您咨询的问题我们已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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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保障局网友您好,关于您咨询的问题回复如下: 现我市门诊特殊慢性病分城镇职工门诊特殊慢性病和城乡居民门诊特殊慢性病。 我市城镇职工门诊特殊疾病按照《邢台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殊疾病管理办法》(邢人社规[2018]11号)政策执行,门诊特殊疾包括慢性病(共10类,65种),患者所患疾病在规定的病种范围内,均可申请门诊特殊疾病鉴定,鉴定通过后可享受门诊特殊疾病待遇,报销标准:起付线400元,范围内报销比例70%,每种门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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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医疗保障局 2023年度先进单位   机构认证    发表于 2019-8-14 11:40 |只看该作者
网友您好:您咨询的问题我们已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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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保障局 2023年度先进单位   机构认证    发表于 2019-8-14 16:21 |只看该作者
网友您好,关于您咨询的问题回复如下:
现我市门诊特殊慢性病分城镇职工门诊特殊慢性病和城乡居民门诊特殊慢性病。
我市城镇职工门诊特殊疾病按照《邢台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殊疾病管理办法》(邢人社规[2018]11号)政策执行,门诊特殊疾包括慢性病(共10类,65种),患者所患疾病在规定的病种范围内,均可申请门诊特殊疾病鉴定,鉴定通过后可享受门诊特殊疾病待遇,报销标准:起付线400元,范围内报销比例70%,每种门诊特殊疾病病种支付限额标准不同。职工门诊特殊疾病申报时间为:每年4月-9月、10月-3月之间申报。申报地点:南宫市人民医院新楼一楼医保科,医院医保科电话:5700595。
城乡居民门诊特殊慢性病患者申报审核通过后,在您所选定的定点医院门诊就诊,属于门诊特殊慢性病范围内的门诊检查、诊疗、用药起付线为400元,统筹基金支付比例60%。根据所审定的慢性病种类不同,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也不同。城乡居民门诊特殊慢性病申报时间为:每年3月、8月这两个月申报。申报地点:所属乡镇卫生院,城镇的在凤岗卫生院。        详细咨询可以拨打电话:0319-51682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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