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宫市价格成本调查队 关于南宫市南水北调供水服务费成本监审的报告
7 a( p6 K. e1 _2 [% g6 @4 ^: p0 c$ R 根据南宫市自来水公司、南宫市北控中科成水务有限公司的申请,我们遵循公平、科学、规范、效率的原则,于2017年2月7日至2017年2月23日依法对南宫市自来水公司2013-2015年城市供水服务费成本费用、南宫市北控中科成水务有限公司的供水服务费成本进行了监审。 一、成本核减项目
5 f& l1 I) w4 U# N5 j( C3 y% ] 按照定价成本一般技术规范、财务核算原则等相关规定,我们累计核减成本费用2483.7万元。具体情况如下:自来水公司城市供水服务费成本核减1670万元。 南宫市北控中科成水务有限公司供水服务费成本核减813.7万元。 二、成本监审结论 经审核,南宫市自来水公司城市供水服务费单位成本三年平均为1.21元,南宫市北控中科成水务有限公司供水服务费单位成本为0.76元,南宫市城市管网漏损成本为0.77元。 三、其它说明事项 + O/ o, [# M3 h+ h* K% i+ d0 _
(一)本报告是根据南宫市自来水公司、南宫市北控中科成水务有限公司所提供的财务报表等会计资料做出的,其真实性、合法性由南宫市自来水公司负责。
6 _% g. ?0 `, f6 A/ e$ _8 H7 z (二)参加本次监审的工作人员与被监审单位无任何利害关系。 (三)本报告仅为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价格决策服务。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引用本报告内容,可能会出现由于核算指标等概念不同形成的误差,本报告制作单位不承担责任。 (四)凡使用本报告者均应妥善保管和慎重使用本报告。由于使用不妥或保管不善引起的纠纷或问题,责任自负。 7 d0 i2 ]% \7 n& v
二〇一七年三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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