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宫网南宫民意通南宫信息南宫党务公开网 今天是

南宫民意通

账号:
密码:
注册

QQ登录

南宫市工商局一号消费警示

工商局       发表于 2017-3-16 09:04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 查看: 338877|回复: 1

春耕时节,为了更好地保护广大农民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提醒消费者在购买农资产品时,应重点注意以下几点:

# v' _& T  ~, |- X$ Z
一是注意销售商是否有《营业执照》,注意假冒劣质产品的“低价陷阱”,在购买时切莫因贪图便宜而因小失大,切记不要购买借科技下乡宣传、走街串巷兜售的农资;

% M! Q  m$ W, I2 {  n" `
二是要认真检验农资的包装和标识,购买化肥、种子、农药时看清楚包装上的标签标识,正规厂家的产品,其包装上有厂名、厂址、产品名称、净重、商标、养分含量(等级)、生产日期、保质期、合格证、使用说明书等内容,而假冒劣质产品包装比较粗糙,破损率高,标识不清晰;

8 ~9 }0 G4 [9 Z" l( _+ ^, i9 w
三是使用前一定要仔细阅读使用说明,不同的农作物对化肥、农药有不同的要求,购买时如有疑问,要向店主问清楚,使用时按照产品标注的使用说明和方法操作;
; X5 C/ s" A$ ^5 \
四是要保留相关的购买凭证,如果发生纠纷,以便后续维权;
. }: u' F1 C: ~8 \& b% E
五是出现农资消费纠纷或者发现非法经营行为时,应及时拨打12315电话向当地工商部门投诉、举报。
! p# {- A8 t% |1 g0 v5 {1 R
11.jpg
: Z& \" t! {- T% x+ G8 J
2#
幸福一家人       发表于 2017-5-12 20:43 |只看该作者
唉,工商局真是为老百姓想啊。普及的知识点赞,可有几个农民会上网的。

快速回复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fastreply! 回顶部 !return_lis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