吧友121.27.58.*
我是河北省邢台市南宫市大村乡独水独一村的村民,前几年修建青银高速并没有占用我们村的耕地,但是我村的支书为了捞钱,卖掉了100亩耕地用作公路取土,挖土4米多深已经不能复耕!给村民的补偿仅是一小部分,村民没有人敢过问。今年修建铁路不仅占用了我村的耕地而且又卖掉了几十亩耕地用作取土。开始给每位村民400元补偿,后来不知道时上级的原因还是其他原因每位村民又追加了300元。《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有明确规定:不允许在耕地上取土!而我村竟敢胆大妄为一而再再而三的出卖耕地,而村民敢怒不敢言!更可悲的是有个别村民上告被支书知道后在村里的喇叭里广播说:你们告我,花的是你自己的钱,而我是用独一村的钱,看谁斗得过谁!不知道是谁给了它这么大的口气!用卖了自己祖宗辛辛苦苦耕作留下来养家糊口的耕地钱来整自己的父老乡亲,人情何在?人性何在?!在今天的法制社会,不知道何时有人过问 |
办理进度
纪委监察局: 网友你好:
对于你反映大村乡独水独一村支书出卖耕地问题,市纪委组成调查组进行了调查,市国土局、大村乡政府进行了协查,具体情况如下:
2003年修青银高速时,按照青银高速指挥部要求,经大村乡政府协调安排和独一村班子研究同意,从该村取土约100亩,平均深度1.7米,款329985元,用于村务开支,主要项目是:打井配套及维修、群众吃水费、修街、务工费等。取土地现已复耕用于种植。
2011年修邯黄铁路时,占用独一村耕地65.17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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