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大庆路居民李雨菲,一个多月前也就是1月30日上午,在家突然遭到李某和路某某母子二人的暴力殴打,导致双腿受伤,脚底划伤血流湿透鞋袜,小腹被砸淤青,并于当天报案到大庆路派出所,派出所录了口供后并未立即执法,经多次去派出所报案和打110反映,过了几天,派出所说因为是叔伯关系,提出还是以调解为好,后来又以人手不够,很忙为理由又推诿了几天,其间我又跑了派出所数次,才把行凶当事人传到调解,由于我看伤花去医药费近五百元,但行凶当事人只赔偿医药费五百元就免去了刑事处罚,个人身心受到极大伤害,觉得赔偿太少当时便没有同意,非常奇怪的是行凶当事人说赔多少就赔多少派出所只按行凶人出的标准给定,即然是调解却没有调解的意思,此后派出所以调解不成为由将此案长期搁置不办,任凭每天跑派出所,不下几十次,毫无结果,不是推逶就是拖延,只口头说调解可是连当事人都传不到,已经毫无诚意办案,至今事发一个多月,光天化日之下的暴力行凶,而肇事凶手李某却至今逍遥法外,而身为受害人至今分文未得到赔偿,公民的人身安全都不保障法律公平何在?而今天本人已经不再寻求调解,强烈要公安局接手此案,法办打人凶手,还我公道,本人将维权到底!!!本人电话17092820552
补充内容 (2015-3-7 15:44):
我被打的经过是这样的:一个多月前也就是1月30日上午,我因为身体不适当时还没有起床,路某某在没有敲门的情况下闯入我的房间,我被惊醒,她说是来看看我,我让其出去,不料她恼怒谩骂,动手对我头和脸狂扇不止,这还不算,又打电话令其子李某,对我实施暴力殴打,寒冬腊月,我连衣服都没穿好,竟遭两个人的殴打,手法相当残忍 |
办理进度
公安局: 网民您好:经我局工作人员调查得知,您的案子已经调解完毕,如果您觉得办案民警在此案处理上有不当的地方,可以向我局举报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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