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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大病二次补助的问题

民意通小秘书       发表于 2014-6-26 09:42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 查看: 115905|回复: 6

已办理

卫生局

办结时间

2014-06-29 19:51

该留言仅留言人及工作人员可见,不影响该留言继续办理

办理进度

guanb网络问政督办员提示:该留言为外网留言交办件,请及时办理。(X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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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局网民朋友你好,你咨询求助的问题已受理,将尽快给予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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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局网民朋友您好,您提出的有关新农合大病保险补偿的问题答复如下: 卫生部、国家发改委等4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商业保险机构参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经办服务的指导意见》(卫农卫发〔2012〕27号)提出,深入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探索尝试新农合重大疾病等向商业保险公司购买补偿服务。河北省卫生厅依据以上文件精神要求,2014年将石家庄市、唐山市各区县列为试点,开展了新农合大病商业保险补偿政策(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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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uanb       发表于 2014-6-26 09:43 |只看该作者
网络问政督办员提示:该留言为外网留言交办件,请及时办理。(X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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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y6d6h6m60s       发表于 2014-6-26 13:40 |只看该作者
这个办好了,我们也给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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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局   机构认证    发表于 2014-6-26 18:08 |只看该作者
网民朋友你好,你咨询求助的问题已受理,将尽快给予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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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局   机构认证    发表于 2014-6-27 16:12 |只看该作者
网民朋友您好,您提出的有关新农合大病保险补偿的问题答复如下:
卫生部、国家发改委等4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商业保险机构参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经办服务的指导意见》(卫农卫发〔2012〕27号)提出,深入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探索尝试新农合重大疾病等向商业保险公司购买补偿服务。河北省卫生厅依据以上文件精神要求,2014年将石家庄市、唐山市各区县列为试点,开展了新农合大病商业保险补偿政策(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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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局   机构认证    发表于 2014-6-27 16:13 |只看该作者
您提出的大病二次补助优惠政策)。目前,邢台市各区县已按照省卫生厅、财政厅等有关部门的要求,提取了历年来相关的新农合补偿数据,进行测算、分析、调研等前期工作,为下一步该项政策的推行实施做好充分的准备。
感谢您对新农合工作的支持。相关新农合政策的咨询,请致电南宫新农合管理办公室。电话:51682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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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局   机构认证    发表于 2014-6-27 17:38 |只看该作者
卫生局 发表于 2014-6-27 16:13
您提出的大病二次补助优惠政策)。目前,邢台市各区县已按照省卫生厅、财政厅等有关部门的要求,提取了历年 ...

鉴于患者下一步的诊疗需求,我们建议选择南宫县级新农合定点医院后期治疗,按照2014年南宫市新农合补偿方案规定,在南宫市级医疗机构住院,补偿标准“起伏点300元,补偿范围内补偿比例80%”,而邢台市级医院补偿标准“起伏点800元,补偿范围内补偿比例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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