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马兰根 于 2018-2-25 09:34 编辑
大概一两年前,我们村通知我去乡里办理残疾补助,表已经填了3张,残疾证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村里已盖章,已交南便乡里,为什么那些跟我一起办理的残疾补助都已经领了,我怎么没有呢?
本人无劳动能力,无生活能力,精神智力多重残疾,不会说话,父母双亡,俺爹生前是一位老共产党员,为村里的红白事服务了一辈子,但是在2017年,在乡里和村里未通知的情况下,就把原本的五保户改为低保户,可是我还拿着五保户的证件。局里和乡里已答应改正,希望尽快落实。
情况完全属实,不信可以来调查。附带照片为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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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进度
liyp: 对于你反映残疾补助问题,根据河北省人民政府冀政字【2015】74号文件第七条规定,纳入特困人员供养保障的残疾人不享受残疾人两项补贴。其中特困人员包括农村五保对象。如由五保户变更为低保户的,需到本人户口所在地的乡镇办重新提交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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