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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取消了公共卫生服务补助?

乡村医生13       发表于 2013-1-12 22:30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 查看: 136605|回复: 5

已办理

卫生局

办结时间

2013-01-16 16:48

   《河北省乡村医生承担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办法》要求,对承担公共卫生服务的乡村医生,凡取得乡村医生执业证书并经县级卫生行政部门注册,在指定村卫生室执业符合补助条件的,按每人每月不低于200元的标准给予补助。取得执业助理医师及以上资格的,在绩效考核的基础上按每人每月不低于300元的标准给予补助。

这项补助,我们乡村医生在2011年都领到了,为什么2012年只发到三月份就取消了?我们联系了城区周围凤岗,南杜,西丁,北湖几个办事处认识的乡村医生,都没有领到今年全部12个月的公共卫生服务补助,那么三月份之后的补助为什么没了?

河北省明确,对村医提供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政府将从年度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中安排40%—44%的比例用于对其补助。各地不得挤占、截留或挪用应拨付给村医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可是事实上,做了国家规定的公共卫生服务各项任务例如建档,随访,电脑录入,健康体检等等,却没有一个医生能够得到这个比例的补助。如果找理由的话,2011年还可以说是配发了电脑打印机和医疗器械,那么2012年的公共卫生服务经费,连每个医生两三百的补助都没有兑现 ,数以万计的资金都用到什么地方去了呢?

   在当前国家越来越重视基层卫生的大形势之下,实际最底层的乡村医生应该获得的劳动报酬却没有什么保障,想给就给,不想给就没有了。请上级领导重视,并且调查一下。

办理进度

卫生局网民您好,您反映的问题我们已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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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局网民您好,您反映的问题我们答复如下:首先,您反映2012年只领到三个月定额补助,是因为个别乡镇卫生院还未将2012年的补助发放到位。卫生局已要求各乡镇卫生院落实9月份之前的补助,有个别卫生院正在发放中,还未落实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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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局关于该乡村医生反映三月份以后取消定额补助的问题,实际执行情况是这样的:2012年9月以前,乡村医生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采取定额补助与绩效补助相结合的方式发放。自2012年10月开始,我局按照河北省卫生厅、河北省财政厅《关于转发卫生部、财政部的通知》(冀卫农基[2011]21号)文件精神,制定出台了《南宫市执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补助标准方案(试行)》,方案对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所承担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任务进行了细化,按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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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乡村医生13       发表于 2013-1-14 19:21 |只看该作者
以下是我个人今年承担并且已经完成的公共卫生服务项目。

居民健康档案管理        包括建档,更新,维护 ,电脑录入
       
健康教育         设置健康教育宣传栏,并按月定期更新
       
       
       
0-36个月儿童健康管理        新生儿家庭访视和满月健康管理.婴幼儿健康管理


       
孕产妇健康管理         产前随访5次 . 产后访视及产后42天健康检查


       
老年人健康管理         参与了65岁以上老年人的健康体检
       
预防接种         建档、确定接种对象.通知儿童监护人

传染病报告和处理         对于肺结核病人转诊以及治疗

高血压患者健康管理  每季度一次随访并进行健康检查


2型糖尿病患者健康管理  每季度一次随访并进行健康检查


重性精神疾病患者管理 每季度一次随访并进行健康检查

卫生监督协管,进行了饮用水化验,食品从业人员调查等任务。

----------------------------------------请问以上这些够不够公共卫生服务任务的40%,如果不够,还缺哪些呢?

2012年,乡医院共发放公共卫生定额补助200元共计四个月,绩效考核补助按我村实际人口算,每人口合1.5元。
---------------------------------------请问这些补助经费是否占到公共卫生服务专项资金的40%?如果不够,是为什么?如果按照所做的工作这些钱已经够了的话,那么请问,国家所说的人均25元公共卫生服务经费的去向,卫生局如果已经下拨的话,乡镇医院是否存在截留,克扣,是否可以公示让社会监督。










       
3#
卫生局   机构认证    发表于 2013-1-15 10:11 |只看该作者
网民您好,您反映的问题我们已受理
4#
卫生局   机构认证    发表于 2013-1-16 15:43 |只看该作者
网民您好,您反映的问题我们答复如下:首先,您反映2012年只领到三个月定额补助,是因为个别乡镇卫生院还未将2012年的补助发放到位。卫生局已要求各乡镇卫生院落实9月份之前的补助,有个别卫生院正在发放中,还未落实到位。
5#
卫生局   机构认证    发表于 2013-1-16 15:43 |只看该作者
关于该乡村医生反映三月份以后取消定额补助的问题,实际执行情况是这样的:2012年9月以前,乡村医生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采取定额补助与绩效补助相结合的方式发放。自2012年10月开始,我局按照河北省卫生厅、河北省财政厅《关于转发卫生部、财政部<关于做好2011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的通知>的通知》(冀卫农基[2011]21号)文件精神,制定出台了《南宫市执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补助标准方案(试行)》,方案对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所承担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任务进行了细化,按照国家规定6:4的任务比,明确了村卫生室必须承担40%左右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任务,同时对补助政策进行了调整,原定额补助不再单独发放,要求乡镇卫生院分配给村卫生室40%的公共卫生任务,按照工作量相对应的补助,按照“多劳多得、少劳少得”的原则,具有乡村医生执业资格的每人每月不低于200元的补助,具有执业助理医师及以上资格的每人每月不低于300元的补助。
第二个问题关于乡村医生没有一个领到40%-44%的公共卫生服务经费补助的认识有误。根据财政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2010]311号)文件中的第十三条规定:“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要按规定使用补助资金,根据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偿参考标准,将补助资金用于相关的人员支出以及开展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所必需的耗材等公用经费支出。”,因此即使完成了40%的工作量,领到的补助也并不是其在村全部服务人口公共卫生服务经费的40%,因为其中包括开展公共卫生服务所必需的耗材等公用经费支出。还有部分乡村医生因为年龄偏大,业务素质低,服务能力差,有的甚至连电脑也操作不了,对承担40%的服务量无法完成,必须由乡镇卫生院代替其去完成。我市本着“谁承担,谁受益”的原则,按照承担者实际工作量发放补助资金。2012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年度绩效考核刚考核完毕,近日乡镇卫生院依据绩效考核和实际工作量将全年的补助一次发放到位。
6#
乡村医生13       发表于 2013-1-16 19:53 |只看该作者
认真学习了卫生局的回复,深受鼓舞。
感谢卫生局领导对于基层的关心爱护,通过这些详尽的解释,可以看出国家对于基层卫生事业的重视,


我们从这些回复里体会到了两个振奋人心的信息。


一.2012年的公共卫生服务经费,定额补助没有全部发放到位,绩效补助也刚刚考核完毕。这就是说以后还会有补助下发。


二.补助资金用于相关的人员支出以及开展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所必需的耗材等公用经费支出。在乡村医生完成并考核通过了国家规定的40%公共卫生服务任务之后,国家通过卫生局下发的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资金应该有40%应用于人员支出和耗材,耗材包括什么?根据解释是建档表、档案盒、电脑、体检所需卫生材料、小型设备及耗材、印制健康教育资料、宣传栏等费用.这其中,除了血糖试纸.档案表更新.健康教育资料这几项以外,其他包括电脑.档案盒,血压表,血糖仪.宣传栏等都属于一次性投入的非损耗性材料。也就是说,在我局已经配齐了相关设备的情况下,今年的耗材支出应该比去年大幅下降。不知道我们这么理解是否正确?


   我们将继续做好应该承担的公共卫生服务工作。也希望尊敬的局领导继续关注乡镇医院所下发给村医的补助总额,看看究竟刨除公共卫生服务必须耗材之后,40%的公共卫生服务经费,乡村医生究竟可得到百分之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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