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粮食系统国有企业职工,1991年10月参加工作,1993年1月----2005年12月缴纳养老保险,2005年12月粮食系统改革,解聘下岗,请问到60岁,这种情况能退休吗?我的缴费年限是多少?1991年10月到1992年年底这一段会视同缴费年限吗?还需要补交吗? |
办理进度
人社局: 网友您好:
关于您咨询的问题,现答复如下:
按有关文件规定企业合同制职工,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参保缴费年限必须满15年才能按月享受领取养老金。正式职工自1993年1月参保缴费,以前工作年限作为视同缴费年限与实际缴费年限合并计算。从您反映的情况看,您实际缴费从1993年1月至2005年12月,实际缴费年限是13年。如果您是正式工身份,1991年10月到1992年12月不用补费即可接工龄。如果是合同制职工则按有关文件规定需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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