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位年轻妈妈,2013年冬天刚刚生下宝宝,爱人老家在外地离这里很远,因此,结婚时便没有将户口迁走,仍然留在了娘家,去年宝宝出生户口随我一起落户到了娘家,可是村委会言明我已是出嫁的闺女,新农合等一切惠民政策我和孩子全部不能享有。我想自己出钱给宝宝参保新农合,可是咨询了新农合管理中心5168958,工作人员说必须要依附村委会才能给孩子办理新农合,可是村委会不同意怎么办?难道新农合政策规定出嫁的女儿和孩子不能享有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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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进度
卫生局: 网民朋友您好,您反映的问题我们已受理,将尽快给您回复,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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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局: 网民朋友你好,南宫市人民政府办字(2013)105号文件《关于做好2014年度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筹资工作的通知》规定,参合对象为具有本市户籍的农村居民。在户籍所在地村委会或居委会缴费参加。你和孩子户籍在本市,符合文件规定。合管中心工作人员对你的答复是“你需要通过户籍地村委会缴费参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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