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名农民在皮毛厂工作.农民进城办里了城镇户口.在南街管理.80年生一子.办了独生子女证.我今年62岁.是否能享受优惠政策.?去哪里咨询?留下电话以便咨询 |
办理进度
计生局: 《河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三十四条第四款规定:独生子女父母,是国家工作人员、企业事业单位职工的,退休时分别给予不低于三千元的一次性奖励;是农村居民及城镇无业居民的,年老丧失劳动能力时,给予适当补助。 你可以到南宫市人口计生局咨询。可以拨打电话:5222268
补充内容 (2014-3-18 09:37):
三千元的奖励是由所在单位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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