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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管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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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02-19 1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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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委社情民意办市委社情民意办公室提示您:您的留言将在春节假期结束后由相关部门进行受理、答复,请耐心等待。祝您春节愉快,阖家欢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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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管委网民您好: 对上面反映的问题,工管委回复如下: 一、金南宫项目用地的补偿是根据冀政【2008】132号文件的补偿办法进行的。 二、2013年度的补偿金已发放到被征地农民手中。 三、国家对农民的农业补贴按规定是给种地农户的针对农业方面的补贴。 四、按冀政【2008】132号文件规定,土地补偿费20%归集体经济组织,南宫市政府及工业区管委会为最大限度保障被征地农民的利益,商议决定集体经济组织只留土地补偿费的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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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国泰君安       发表于 2013-2-8 15:23 |只看该作者
建什么金南宫呀,南宫的小区够多了,土地却越来越少,小心楼市崩盘。
3#
市委社情民意办   机构认证    发表于 2013-2-8 18:38 |只看该作者
市委社情民意办公室提示您:您的留言将在春节假期结束后由相关部门进行受理、答复,请耐心等待。祝您春节愉快,阖家欢乐!
4#
工管委   机构认证    发表于 2013-2-18 16:30 |只看该作者
网民您好,您反映的问题我们已受理。

5#
工管委   机构认证    发表于 2013-2-19 10:41 |只看该作者
网民您好:
      对上面反映的问题,工管委回复如下:
一、金南宫项目用地的补偿是根据冀政【2008】132号文件的补偿办法进行的。
二、2013年度的补偿金已发放到被征地农民手中。
三、国家对农民的农业补贴按规定是给种地农户的针对农业方面的补贴。
四、按冀政【2008】132号文件规定,土地补偿费20%归集体经济组织,南宫市政府及工业区管委会为最大限度保障被征地农民的利益,商议决定集体经济组织只留土地补偿费的10%。
6#
工管委   机构认证    发表于 2013-2-19 10:42 |只看该作者
网民您好:
      对上面反映的问题,工管委回复如下:
一、金南宫项目用地的补偿是根据冀政【2008】132号文件的补偿办法进行的。
二、2013年度的补偿金已发放到被征地农民手中。
三、国家对农民的农业补贴按规定是给种地农户的针对农业方面的补贴。
四、按冀政【2008】132号文件规定,土地补偿费20%归集体经济组织,南宫市政府及工业区管委会为最大限度保障被征地农民的利益,商议决定集体经济组织只留土地补偿费的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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