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诉人于2022年5月14号去南宫市新一中刘经理15830725297承包南宫市新一中的食堂,投诉人于2022年5月14号去南宫市新一中刷碗一天80元,一天工作时间15个小时,投诉人在南宫市新一中刷碗一天80元,投诉人在南宫市新一中刷碗4天,由于工作时间太长了投诉人体力有限支持不住,投诉人和南宫市新一中承包食堂刘经侦协商投诉人实在坚持不住了,投诉人给南宫市新一中承包食堂刘经理说投诉人实在坚持不住了,投诉人对刘经理说,你赶快找人,刘经理对投诉人说,不干了一分钱也没有。投诉人申请南宫市人社局领导与南宫市新一中刘经理协商,关于南宫市新一中拖欠投诉人320元工资的问题,由南宫市人社局领导双方协调,由南宫市人社局把投诉人320元工资给投诉人要回来。 |
办理进度
人社局: 经了解,新一中餐厅已于5月22日支付反映人工资266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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