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孩子在丰翼上的小学,因为别的原因,不能去丰翼上初中了,可是已经交了学费,想去学校退学费,但是学校给的答复是:已经超过退费日期了,这是理由吗?想用学费留住孩子吗?为什么本县的考生是在5月3日缴费?以前说的是本县以6月10日的分数为准,学校为什么出尔反尔,说了不算,难道就是想以学费扣押住考生吗?如果以6月10日的考分为准,还有退费过期这个理由吗?还有在校生考试收取了三次报名费,能给个合理的理由吗?感觉这不是办校,是在敛财,我孩子三次都考上了,可以再找两个考不上的孩子来代替吗?
希望领导能给我们老百姓一个合理的交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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