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南宫交警大队,当一辆没有车牌照的新车在路上行驶的时候,看见有交警 为了避免交警查车掉头行驶(躲避交警) ,然而交警开车追赶此车的同时,此车出现了交通事故,交警大队是否承担一切责任? 你们查车应该 追赶应该吗?这不是非常时期,有什么特殊使命,不就是为了罚钱吗?这是和谐社会,不要让你们的战士跟饿狼是的,交警大队发不出工资了吗?就靠罚款发薪水吗?新车买了不能往家开吗?如果是这样,就请你们的有关部门特批卖车单位,挂不上牌子,上不了保险一律不能开走,你们不管那些单位,就冲车主,这合适吗?不要影响南宫交警形象,跟土匪似的 文明执行公务 倡导绿色南宫 这是南宫所有人的心愿,要想根治 就要从根抓起,出了人命 你们就不是交警了 就是土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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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进度
交警大队: 1、请网民朋友指明所述事件具体时间、地点、事故车型等信息。
2、根据《中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章 第八条 国家对机动车实行登记制度。机动车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登记后,方可上道路行驶。尚未登记的机动车,需要临时上道路行驶的,应当取得临时通行牌证。
该车辆既未悬挂机动车号牌,也未悬挂临时通行牌证。因此,这里面就出现了是该车车主未申领号牌,还是已申领号牌但故意不悬挂的问题。此事实情况就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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