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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办理

卫生局

办结时间

2015-02-15 10:28

一.10.11.12三个月的一般诊疗费为什么到现在还没有发放?这个是要等到什么时候?农历年后才发吗?为什么有的乡镇发了,我们却没有发。

二.经卫生局考核后,已经完成了2014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40%工作量的村医,什么时候能领到剩余的公共卫生服务资金?今年的资金能达到40%的标准吗?李克强总理在最近指出要将2014年新增的人均5元的公共卫生服务资金全部用于农村卫生室,这个规定我市能落实吗?何时落实?


在当前国家越来越重视基层卫生的大形势之下,实际最底层的乡村医生应该获得的劳动报酬却没有什么保障,连个发放的时间标准都没有,请上级领导调查

办理进度

卫生局网民您好,您反映的问题我们已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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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局网民您好,关于您反映的问题我们答复如下: 首先关于一般诊疗费问题:截止到2014年12月20日的一般诊疗费,已于2015年1月6日前,全部拨付至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并要求各乡镇卫生院立即发放到位。 关于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问题:各乡镇卫生院正在按照实际服务工作量,按照多劳多得的原则,以实际开展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工作量,发放剩余的补助资金。乡村医生只要完全按照《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服务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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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卫生局   机构认证    发表于 2015-2-12 17:05 |只看该作者
网民您好,您反映的问题我们已受理
3#
卫生局   机构认证    发表于 2015-2-15 09:53 |只看该作者
    网民您好,关于您反映的问题我们答复如下:
    首先关于一般诊疗费问题:截止到2014年12月20日的一般诊疗费,已于2015年1月6日前,全部拨付至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并要求各乡镇卫生院立即发放到位。
    关于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问题:各乡镇卫生院正在按照实际服务工作量,按照多劳多得的原则,以实际开展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工作量,发放剩余的补助资金。乡村医生只要完全按照《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服务规范》全部保质保量完成服务工作,村医的补助标准就能达到40%的标准。2014年12月,邢台市卫生局、财政局联合下发了相关文件(邢卫基妇(2014)47号),规定基本公共卫生服项目人均补助资金标准由30元提高到35元,村医承担的服务量也相应提高。2015年,我市将严格落实这一标准,根据上级文件精神,重新确定乡、村任务分工,确保补助资金全部落实到位。
    关于各种服务补助资金,我局已召开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负责人参加的专题会议,要求各乡镇卫生院务必全部发放到位。如方便,您可告知我们您是哪个卫生院的,以便我们进一步调查督促!感谢您对卫生工作的关注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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