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局 发表于 2013-3-20 09:01 |只看该作者
网民您好:对您反映的问题我们已经进行了核实。当事人:秦月平,位于青年路畜牧局东侧胡同。经查,该当事人是自己在街上捡的废品。我分局局长陈风勤带领2名执法人员到现在检查。对当事人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当事人同意,在15日内把院内废品处理完。
工商局的同志辛苦了!!该问题自3月11日开始反映,至近快有一个月了,问题有回贴,有调查,却难见效果。目前清理行动进展如何?是否有专人督办?工作不能应付了事,也不是已回贴就算了结,要有督促有落实,“实干兴邦”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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