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南宫市公安局户籍科负责同志:
乡镇合并时,原董家庙乡被划归段芦头镇,我们原董家庙乡的公职人员随普通农民一起把户口迁移到了段芦头公安分局。
后来,董家庙又变成了受南宫市委市政府直接领导的董家庙办事处,有了独立的董家庙公安派出所,普通农民的户口随之迁回了董家庙派出所。
但是,据说由于"董家庙办事处"不属于"建制乡镇",我们这些公职人员的户口属于“非农业户口”,因此,户口留在了“通天的”段芦头镇。
现在,国家实行户籍改革,取消了“农业户口”和"非农业户口",统一为"居民户口"。
我们这些公职人员的户口请求迁回董家庙派出所。办理与户口有关的证明、手续等免去不必要的麻烦。 |
办理进度
公安局: 网民您好:对于您上面的问题现对您进行答复,您带上您的户口本,单位证明信(证明您是该单位工作人员)去辖区派出所办理即可。如果您还有不清楚的地方请联系派出所工作人员电话130319291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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