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领导:今年我好几次在南大街西药批发部买药,始终没有看到该店悬挂任何经营证件。后经我多方打听,得知批发部的各种证件早已过期。我想请问,药监局执法人员是否知道这个情况?究竟是真不知情还是故意包庇不作为?望有关部门过问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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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进度
食药监局: 尊敬的网民您好:
接到举报后,我局立即派出3名执法人员到现场进行核查。经现场检查发现,该店属于以下情况:①关于您提及到的西药批发部无证照问题,原西药批发部已于2015年10月底变更经营地址、迁出我市;②现该药房为南宫市弘德大药房,地址为南宫市南大街。但是,南宫市弘德大药房目前在原西药批发部经营的位置经营,与该药房审批的位置不符,属于私自变更经营地址行为。我局已对该企业立案调查,按相关规定处理。
不知您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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