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7月28日下午12点半左右,因张风领毡厂没有消防设施起火,把我家房顶引燃,房顶下面有轿车一辆,摩托车一辆,电动三轮车一辆,房顶因燃烧无法继续使用,车辆等物均有不同程度损伤,时至今日仍未得到合理赔偿,因日后安全考虑,强烈要求相关部门重视群众安全问题,必须将毡厂搬迁至村外没有村名居住的地方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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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进度
垂杨镇: 网民您好,您反映的问题经过核实,着火点为毛毡下脚料临时堆放点,对于造成损失问题,经过镇村两级协调,双方就着火损失已达成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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