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失业的转业军人 于 2018-12-17 09:17 编辑
近段时间随着退出现役军人信息采集工作的开展,我的凄惨经历让人不得不说.对于信息采集需要本人出示户口本,身份证,退出现役证,.可以就近进行信息采集,退出现役证丢失的可以到人武部开具证明,户口本,身份证和退出现役证,姓名不一致可以开具证明,本人在异地打工的可以委托家人带身份证户口本电子照片进行替录.然而我到凤岗办事处去了三次不光没有被采集,反而对信息采集的形式主义和替代性采集持不同意见,并对我本人持有退出现役证,户口本,一代身份证原件因他的所谓二代身份证辩识机不能刷滋而被拒,身份证辨识只不过是同公安局数据库信息比对是否一致,一代和二代只不过是手动录入和刷滋直接辨别的区别,何来进行不了???能违规性不见本人进行替录,对我这三证齐全本人到场的进行拒绝的行为我提出严正抗议,这种形而上学的作法必须杜绝,替录风必须刹车.否则假兵现象难以查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