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人社局 于 2017-12-27 16:35 编辑 9 I; m3 Y: x1 s' ?0 e9 i
7 L5 G4 |# w) H0 k" N3 Y2018年度新生儿参保登记须知 (自2018年1月1日起出生的新生儿) 父母双方均已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2018年度新生儿,需在出生后三个月内到南宫市城乡居民医保中心办理参保登记手续,并缴纳当年度个人参保费用。新生儿出生后三个月内未办理参保登记的,视同未参加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当年度不享受医疗保险待遇。 办理参保登记手续时,须携带父母双方身份证、计生部门核发的生育证及出生医学证明原件,新生儿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新生儿须是南宫市户籍)。如果父母双方有一方未参加南宫市基本医疗保险的,还须提供参保地经办机构2018年度个人参保证明。如果父母双方参加南宫市职工医疗保险的,2018年度新生儿住院须登记新生儿姓名。 城乡居民医保中心电话:5168286。
* ]: D' s: B$ o& O% n- A/ q( b3 _ 办公地址:南宫市106国道广电大楼西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中心。% o! L& k2 `3 g {" q: s;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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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宫市城乡居民医保中心 2017年12月27日 b7 D$ t; j @( l& 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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