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2012年4月份至12月份在邢台市某单位缴纳养老保险,后该单位注销,2013年1月份至今断交,咨询邢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若以灵活就业方式自行缴纳,需回户口所在的南宫办理,请问该情况应如何办理?断交的2013年和2014年上半年的能否补缴?另外我在农村交的新农合是否冲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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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进度
人社局: 网友您好:
关于您咨询的问题,现答复如下。
本人持身份证和户口本的原件复印件和个人参保申请,到社保所办理灵活就业人员参保手续,中断部分可以在南宫进行补缴。
企业养老保险和农村养老保险只能享受一种。
企业保险所电话:57010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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