侯国顺
发表于 2020-11-26 13: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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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于2015年9月13号在南宫市慷泰气体设备有限公司上班,工资一天60,我在慷泰气体有限公司上班,7天半时间因工受伤我一直没有去。我去找厂子要工资,说我这没有考勤记录。我在企信宝查到搬家到南宫市普彤大街68号。我于2020年11月23号去要工资说我不认识你别找不自在。我说你拖欠我工资你还有理了。根据河北省劳动法规定拖欠工资赔偿2倍工资,还加因工受伤期间工资一个月。根据河北省劳动法规定南宫市应该支付工资2700元。加赔礼道歉。申请执法部门给解决因工受伤拖欠工资赔偿2700元。 |
办理进度
人社局: 网友您好:
由于您反映的事项发生于2015年,根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二十条)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在2年内未被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发现,也未被举报、投诉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不再查处。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您反映的事项已超出法定时限,不在受理范围内,建议您利用其它合法渠道予以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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