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领导:
南宫市锦绣花园小区物业公司,存在乱收费。
1.收取业主电费时一直加价收取,每度高于其他小区0.08元(按0.59元收取),
2.收取水费也是高于自来水公司的价格(每度4.1元),
3.物业费收取面积为什么还包括车库储藏间。
4.现在又收取的每户48元的照明费(灯口、灯泡费),是什么费用,合理吗,难道物业费当中就不包括吗,这是不是乱收费?
物业公司额外收取其他费用是否应该和业主们商量,是否应该经过业主们同意,他们这样做是否应该由主管部门予以处罚、惩治和勒令取消,请给小区业主们一个交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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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进度
物价办: 网民您好:
你所反映的锦绣花园小区物业收费问题,现答复如下:
1.物业费收取问题;根据《河北省物业收费管理办法》相关规定。物业服务收费,是指物业服务企业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对房屋及配套的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进行维修、养护、运行、管理,维护相关区域内的环境卫生和秩序,向业主或者物业使用人所收取的费用。
2.公摊照明和电费收取问题;我单位已责令该物业服务公司立即整改,对用电过程中产生的损耗要单独核算,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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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直在维护,一直在改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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