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2017年11月28日驾驶机动车,从河北省邢台市南宫市复兴路东进街交叉口,导致我车辆被电子烟拍下限行违章,因为当时没有任何警示牌和提示牌,事发后,经过此地时,结果有了提示,要是当天有提示的话,我根本不会违法从这里经过,我电话咨询过当地交警部门,态度强硬,说就罚你们外地的,他们也调取了当时的监控录像,说不知道让谁给拿走了,说如果不服就去邢台复议,你爱怎么着就怎么着,就是没有管,今天我去当地交警大队查当时违章照片,还不让拍照,强行让我删除,如果不删除就给你采取强制措施,去交警大队法制办,工作人员回复,你去公安局吧,或者政府法制办,这里解决不了,我说去邢台不行吗?工作人员说,你怎么不去北京,这里管不了,希望人民政府帮没有权利的老百姓,在这里谢谢你们了 |
办理进度
交警大队: 我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在下发《关于启动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的通知》后,交警大队立即按要求落实机动车限行管制。大队及时在“南宫交警”微信公众号公布了启动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应急措施的提示信息(机动车尾号限行规则与北京市一致,周一至周五每天限行2个尾号),并在我市东进街与腾飞路交叉口、东进街与复兴路交叉口、东进街与育才路交叉口、胜利街与育才路交叉口、青年街与凤凰路交叉口等市区重要路口放置 ...
查看详细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