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骑电动车从新修好的东进街东段过,发现北侧的非机动车道,从公安局东至检察院西,有几条减速带。骑电车过这几条减速带让我小心翼翼,安装减速带的目的达到了。
让我不解的是,减速带是南北方向安装的,阻断了直行的非机动车道,在非机动车道上,是人让车,还是车让人?。从理论上说,机动车驶入非机动车道,应该主动避让非机动车,此时机动车有通行权但无优先权,减速带应该减机动车的速,而不是非机动车。从事实上说,这些减速带安装已后很可能造成非机动车为了避免麻烦而直接到机动车道上行驶,这样更容易发生事故。
咱啥也不懂,也不知道是城管管这事儿,还是交警管这事儿,也不知道咱说的对不对,如果说的不对,就给解释下,权当给咱扫盲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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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进度
交警大队: 减速带的设置是本着“降事故,保安全”的目的,保护群众生命安全。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八条 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电动自行车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时,最高时速不得超过十五公里。然而近些年生产使用的电动车多速度超限,电动车驾驶人的安全隐患突显。并且,在机动车与非机动车的交通事故中,受害程度较大的,往往为非机动车一方。因此,为预防交通安全事故,保护非机动车驾驶人人身安全,在该路段增设减速带装置,望群众在非机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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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不为己,天诛地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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