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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办理

南宫市公安局

办结时间

2014-01-08 09:06

张汉英之子醉酒驾车撞死年仅十二岁的孩子及仍在重症监护室的母亲,还有受伤的一路人,据说此人在南宫作恶多端,经常惹事生非,试问我们的人民警官醉酒肇事难道只是私了的问题吗?难道还要让这种富二代恶霸还在索要无辜人命吗?如果都无视法律只是用钱解决,如何人人民一公道!!!

办理进度

公安局网民您好:您所反映的问题我们已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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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宫公安我国宪法规定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法律面前没有特殊公民,从近期各级查处的案件可以看出十八大以来党中央推行法治中国建设的信心与决心。 公安机关的党委政府的执政部门,行使着法律赋予的神圣职能,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是公安机关执法的基本原则。 该交通肇事案件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已向社会进行公开。市公安局新一届公安局党委真诚欢迎社会各界对公安机关执法行为进行监督。凡投诉举报内容一经查实,除依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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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局网民您好:我国宪法规定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法律面前没有特殊公民,从近期各级查处的案件可以看出十八大以来党中央推行法治中国建设的信心与决心。 公安机关的党委政府的执政部门,行使着法律赋予的神圣职能,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是公安机关执法的基本原则。 该交通肇事案件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已向社会进行公开。市公安局新一届公安局党委真诚欢迎社会各界对公安机关执法行为进行监督。凡投诉举报内容一经查实,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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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小太阳       发表于 2014-1-5 13:46 |只看该作者
听说了,很心痛!尤其是这种仗着有钱有势以为什么都能用钱解决的富二代!很可怜的孩子!多么无辜的生命!我们拭目以待怎么处置,这不是一个人的问题了,就看市里是不是可以真的用法律保护市民的权益!支持严惩的顶起来!
3#
民族风       发表于 2014-1-5 13:54 |只看该作者
支持!严惩恶霸富二代!
4#
气愤       发表于 2014-1-5 14:21 |只看该作者
妈啦个逼,气人的事怎么到处是!**
5#
来看看       发表于 2014-1-5 15:20 |只看该作者
让这个畜生赔钱再坐牢!
6#
民族风       发表于 2014-1-5 15:22 |只看该作者
按法律应该是死刑!逃逸一晚自首也该是缓期。
7#
安心草       发表于 2014-1-5 16:58 |只看该作者
还有醉酒驾车的,支持!严惩恶霸富二代!
8#
无尽的旅途       发表于 2014-1-5 17:28 |只看该作者
肇事车辆在事发当晚有目击者见到从饭店开出,从绿化带直接倒档干到了马路上,然后一大脚油门开出,酒驾的嫌疑很大。虽然次日自首,但应仍能检测到酒精含量,不知道公安部门又没有检测?另外,办案民警也应防止肇事者找人顶包的情况。还受害者以公道,让死去的孩子九泉下能安眠!
9#
许先生       发表于 2014-1-5 19:24 |只看该作者
严惩肇事者
10#
幸福南宫       发表于 2014-1-5 22:11 |只看该作者
公安局尽快公布案情,加快处分肇事者,给大家都有个交代
11#
来看看       发表于 2014-1-6 01:26 |只看该作者
啥富二代?查查他爹银行贷了多少款?不都是玩银行贷款吗?纯粹是作死烧包!南宫败家子不少啊!
12#
来看看       发表于 2014-1-6 01:28 |只看该作者
他老子银行没有贷款?败家子一个!
13#
来看看       发表于 2014-1-6 01:30 |只看该作者
怎么回事?

补充内容 (2014-1-6 01:31):
查查他爹银行有多少贷款,什么富二代啊?纯粹是败家子一个!
14#
nangongheiren       发表于 2014-1-6 08:28 |只看该作者
此帖如此之多的回复,足见民愤之大,望公安系统重视,
15#
公安局   机构认证    发表于 2014-1-6 09:30 |只看该作者
网民您好:您所反映的问题我们已受理。
16#
why       发表于 2014-1-6 12:10 |只看该作者
尊重事实,绳之以法。
尊重事实:当时的酒精含量到底是多少?是否属于醉驾?办案人员不得更改数据。过程、位置必须还原真相。
绳之以法:责任认定时必须不偏不倚,客观公正。


17#
房产大亨       发表于 2014-1-6 13:04 |只看该作者
听说不是他儿子,好像是一家子,到底是谁不知道,好像是找人顶罪了吧
18#
825181572       发表于 2014-1-6 13:25 |只看该作者
拭目等待调查处理结果
19#
无情       发表于 2014-1-6 19:33 |只看该作者

纨绔儿子肇事找自己亲戚顶罪!试问我们市民心中的父母官怎么办

1.2案件撞人的明明是张汉英二儿子,那天我看见他上车,当时还想这小子又换车了,谁想当晚就发生如此惨案!为什么公布消息却是张连聪?你们这些百姓父母官就不调查吗?这样的恶人、富二代、马路杀手、凶手就这样逃脱法律的制裁了吗?你们怎么不调查清楚?怎么让我们市民相信你们可以为人民当家做主?还让自己的亲戚顶罪,怎么也干的出来!你们就那这种事一点办法也没有吗?我们市民的安全、还有死去孩子的权益怎么才能讨回公道!我们拭目以待公平的决判!不能任由这种有钱人逃脱法律制裁!
20#
无情       发表于 2014-1-6 19:50 |只看该作者

1.2惨案纨绔子弟肇事找亲戚顶罪,如何还市民一公道

1.2惨案公布消息说肇事司机自首,凶手是什么张连聪,事发当晚明明看到是张汉英二儿子驾驶一辆奥迪,怎么是别人?这种找人顶罪的事你们百姓父母官就束手无策吗?谁去自首就轻易相信定案吗?这样怎么让市民心安?那样的恶霸、凶手却要拿钱办事、逃之夭夭,就可以逃脱法律的制裁!怎么还我们市民一个公平的说法?我们拭目以待案情的结果!绝不能让真的凶手逃脱法律的制裁!还九泉下的孩子一个公道!
21#
小太阳       发表于 2014-1-6 20:01 |只看该作者
是啊,我们现在都不敢相信这些执法官员真的会为我们这些平民百姓做主,现在都是钱的社会,或许这次这个真凶真的可以逃脱法律制裁!我们没有申辩的权益!或许顶罪的是有难言之隐,也或许是为了钱
22#
123456666       发表于 2014-1-6 20:01 |只看该作者
请尊重事实,相信政法机关会依法办事的。道听途说妄加评论于事无补。
23#
路过看看       发表于 2014-1-6 20:28 |只看该作者
我们不该轻信那些道听途说来的东西,而应该坚持没有调查就没有发言权的原则,别散布没有依据的谣言。
24#
南宫公安       发表于 2014-1-6 23:24 |只看该作者
      我国宪法规定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法律面前没有特殊公民,从近期各级查处的案件可以看出十八大以来党中央推行法治中国建设的信心与决心。
     公安机关的党委政府的执政部门,行使着法律赋予的神圣职能,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是公安机关执法的基本原则。
      该交通肇事案件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已向社会进行公开。市公安局新一届公安局党委真诚欢迎社会各界对公安机关执法行为进行监督。凡投诉举报内容一经查实,除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员责任外,还将对举报人予以一定物质奖励。
25#
9a91       发表于 2014-1-7 09:12 |只看该作者
我就在汇巨上班,常跟张老板接触,感觉他脾气大但是人品非常好。家里侄子出了事请别把这事往他身上扯。评论事情要客观。
26#
9a91       发表于 2014-1-7 09:15 |只看该作者
南宫的公安机关会依法办事的,那些人云亦云见风使舵的人你们是吃饱了闲的没事儿干么?
27#
123456666       发表于 2014-1-7 09:17 |只看该作者
就是,肇事的人野不是什么富二代.我们求富但请别仇富。
28#
123456666       发表于 2014-1-7 09:17 |只看该作者
来看看 发表于 2014-1-6 01:28
他老子银行没有贷款?败家子一个!

你有能耐你也去贷款啊 我就问问谁贷给你?
29#
南宫公安       发表于 2014-1-7 09:25 |只看该作者
      我国宪法规定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法律面前没有特殊公民,从近期各级查处的案件可以看出十八大以来党中央推行法治中国建设的信心与决心。
     公安机关作为党委政府的执政部门,行使着法律赋予的神圣职能,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是公安机关执法的基本原则。
      该交通肇事案件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已向社会进行公开。市公安局新一届党委真诚欢迎社会各界对公安机关执法行为进行监督。凡投诉举报内容一经查实,除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员责任外,还将对举报人予以一定物质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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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局   机构认证    发表于 2014-1-7 10:03 |只看该作者
网民您好:我国宪法规定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法律面前没有特殊公民,从近期各级查处的案件可以看出十八大以来党中央推行法治中国建设的信心与决心。
     公安机关的党委政府的执政部门,行使着法律赋予的神圣职能,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是公安机关执法的基本原则。
      该交通肇事案件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已向社会进行公开。市公安局新一届公安局党委真诚欢迎社会各界对公安机关执法行为进行监督。凡投诉举报内容一经查实,除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员责任外,还将对举报人予以一定物质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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