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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举报] 关于扣留占用耕地补偿款的问题

wusuoweiju       发表于 2013-3-22 08:44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 查看: 519693|回复: 4

已办理

工管委

办结时间

2013-03-26 09:39

  我是安宋庄的村民,今年村里把我的耕地补偿款扣下了,原因是我爱人生完孩子没有去上环。我想请问:他们这么做有什么依据?上环只是法律上建议采取的一种避孕措施,并非强制执行的。可是在地方上执行起来却变成了了必须去做,甚至成为了一种任务,一种指标,完不成还要通报批评。当官的只考虑他们的政绩,他们的面子,可是我爱人的利益谁来保护,上环对身体的危害性有多大我不清楚,但后遗症肯定是有的,而且我爱人的身体不太好,不适合上环。请工管委的领导帮忙解决一下,谢谢!

办理进度

工管委网民您好,您反映的问题我们已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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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管委网友你好,您反映的问题,工管委第一时间联系村干部了解情况,经调查回复如下: 根据河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 1、第二十八条 育龄夫妻应当自觉落实安全、有效、适宜的计划生育避孕节育措施,并接受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和孕情检查指导。 2、第五十一条 对违反本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不按期接受孕情检查指导的,由计划生育行政部门给予警告,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以二百元至五百元罚款。 上环不是强制的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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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工管委   机构认证    发表于 2013-3-22 12:49 |只看该作者
网民您好,您反映的问题我们已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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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管委   机构认证    发表于 2013-3-26 09:26 |只看该作者

网友你好,您反映的问题,工管委第一时间联系村干部了解情况,经调查回复如下:
      根据河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
    1、第二十八条 育龄夫妻应当自觉落实安全、有效、适宜的计划生育避孕节育措施,并接受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和孕情检查指导。
    2、第五十一条 对违反本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不按期接受孕情检查指导的,由计划生育行政部门给予警告,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以二百元至五百元罚款。
    上环不是强制的措施,但按规定育龄已婚妇女需按期接受孕情检查,如身体不适合上环,可以向市级计生部门提出申请,经批准后可采取其他适宜节育措施,检查后所处罚款应立即归还。
4#
wusuoweiju       发表于 2013-3-26 10:01 |只看该作者
首先谢谢工管委的领导能够第一时间帮助解决我的问题。
但我还有个疑问,我应该去哪儿申请呢?去凤岗办事处还是去计生局?
5#
ngmyt       发表于 2013-3-26 14:10 |只看该作者
wusuoweiju 发表于 2013-3-26 10:01
首先谢谢工管委的领导能够第一时间帮助解决我的问题。
但我还有个疑问,我应该去哪儿申请呢?去凤岗办事处 ...

工管委网络信息联络员在答复中已明确,“如身体不适合上环,可以向市级计生部门提出申请。”即向市计生局提出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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