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农合管理中心的各位领导下来做乡村医生工作, 能保证把农合报销做的完美无缺?制定各种政策规章的时候,根本没人考虑过乡村医生群体的意见,所以有一部分政策本身就是不符合实际情况的。然后用这些政策规章限制乡村医生的医疗行为,这合理吗?
比如,零差价采购药品目录和农合报销目录不一致,这就导致医生能购进某种药给病人治病,进药渠道合乎规定,但是却不能通过农合报销这种药物,所以医生就要更改处方,把能报销的药物填上去才能给病人报销。这么做,方便了百姓,可是卫生局只要检查,乡村医生就心虚,我们为啥心虚?因为进药与销售不符,为什么不符?还不是这些不切实际的政策逼的?
还比如,乡村医生收入低下,多数都需要兼职种地或者打工才能维生,所以农合的报销就不能像医院一样天天录入电脑,很多医生都是积攒几天的病例然后统一到某天上报,病人三块五块的花销也都是积攒到十几二十块钱然后统一到一起上报,这么干还是不符合规定,因为处方日期和上报日期不符。
今天,已经是六月份了。四月份交上去的农合报表到现在还没有给钱。零差价本来就没什么利润了。再扣着补助资金不发放,那这么搞做农合报销还有什么意思?
如果这个月还不给,那我们乡镇的乡村医生也不打算报农合了,病人看病就收现钱,事实上已经有很多同行都是这么干的了。 |
办理进度
卫生局: 网民您好,您反映的问题我们已受理,现需1-2个工作日进行调查回复,请耐心等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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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局: 网民朋友你好,南宫市人民政府颁发的《南宫市2013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统筹补偿方案》,对门诊统筹的补偿标准及程序有严格的规定,具体如下:
1、补偿比例:参合农民在市内各乡、村定点医疗机构门诊就诊,乡、村级按实际可补偿门诊费用的50%给予补偿。为保证门诊统筹基金合理有效使用和运行安全,门诊统筹补偿执行次均门诊补偿限额20元。
2、各乡镇门诊统筹补偿费用实行总额控制、超支不补的管理办法。各乡镇门诊统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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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局: 3、乡镇合管办应建立门诊统筹补偿专账,实行计算机管理,严格审核各定点医疗机构门诊医疗费用补偿情况,做到门诊补偿登记表、合作医疗证、处方、门诊统筹补偿专账四相符。
4、下列情况不属于门诊统筹补偿范围:
(1)《新农合基本药物目录》之外的药品费用;
(2)与疾病无关的检查费、药品费用;
(3)经调查审核属舞弊行为的医疗费用;
合管中心对2013年4月份各乡镇卫生院上报的各卫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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