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非法占地。安维峰在职期间利用职务之便非法占有安宋庄村东耕地,将耕地区域以租赁的形式建设厂区、住宅对外租赁,以及村东(原润滑油厂)获取非法利益。
2.权权交换。安维峰在职期间非法交易安宋庄公共区域占地,利用安宋庄开发的优势为难开发商及部分单位把权利交换成业务,大肆开展建筑业务,收敛钱财。
3.财务公开。自始至终没有顾及民众的角度考虑问题,只顾自己发财,不顾民众死活,村务公开一直没有,并一直在和稀泥,转公为私。
4.徇私枉法。在安宋庄开发过程当中,不顾法律的存在,肆意妄为的把业务包给输送利益的人,毫无底线的去收敛钱财。
以上情况属实,望相关单位明察。 |
办理进度
凤岗办: 网民您好,现将我单位调查结果回复如下:
1.非法占地问题。经我处调查组核查了解,安宋庄村东耕地于2009年由市工业区以招商引资名义租赁给原润滑油厂,符合法定程序,且当时安维峰未担任安宋庄村支书一职。
2.村务公开问题。经我处调查组核查,安宋庄村务每月固定在村公示栏公开,不存在一直不公开、和稀泥、转公为私问题。
3.权权交换、徇私枉法问题。经我处调查组核查走访,未发现上述问题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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