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南宫巴顿 于 2020-1-11 11:01 编辑
根据南宫市人民政府关于《南宫市居民生活用气实行阶梯价格制度的实施方案》规定,我市居民生活用气执行阶梯价格。第一档为年用气量300立方米以下,执行2.5元/立方米;第二档为年用气量超过300立方米,尚不足1200立方米,执行2.75元/立方米;第三档为年用气量超过1200立方米,执行3元/立方米。
现在执行的标准是什么呢?
最近交费显示为2.68元/方,请问《南宫市居民生活用气实行阶梯价格制度的实施方案》最近变更了吗,在哪里可以看到最新的《南宫市居民生活用气实行阶梯价格制度的实施方案》?
如果更新,请及时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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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进度
物价办: 网民你好:
根据南政字[2018]67号《南宫市人民政府关于制定管道天然气配气价格、建立燃气价格联动机制和调整天然气终端销售价格的请示的批复》文件,确定我市居民用天然气一档气(300立方米内)执行2.68元/立方米,二档气(300-600立方米)、三档气(600立方米以上)价格超过非居民价格,执行非居民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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