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关于您反映的问题,民政局给予以下答复:
根据《河北省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一次性经济补助发放管理暂行办法》冀民【2012】99号文件精神,一次性经济补助发放范围为:
(一)《退役士兵安置条例》施行(2011年11月1日)以后入伍的义务兵和服现役不满12年的士官退出现役的;
(二)《退役士兵安置条例》施行以前入伍,施行以后退出现役的士兵,本人自愿选择自主就业的;
(三)符合由人民政府安排工作条件的退役士兵,退役时自愿选择自主就业的。
因为每名退伍士兵的入伍、退伍年月不同,具体情况请咨询0319-52222632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