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国家相关法律规定,电动(燃油)三轮车、四轮车等未申报国家工信部汽车产品公告的,不符合办理车辆注册登记的法规要求,无法办理牌证,不得上路行驶。因为此类车辆安全性能及防护性能极低,驾驶人自身生命安全没有保障,在无牌无证的情况下,此类车辆多有闯红灯、逆行、违法改装、随意变更车道等交通违法行为,严重威胁他人生命财产安全,已成为城市交通的隐患。
事故案例:2019年3月17日11时许,在我市东进街与复兴路交叉口,一辆电动三轮车由东向西逆向行驶至十字路口时,突然加速右转弯,造成与由西向东正常直行的面包车相撞,三轮车驾驶人倒地受伤。此案例中,电动三轮车逆向行驶等不文明交通行为是交通事故的诱因。在此类未申报国家工信部汽车产品公告的无牌无证车辆发生交通事故时,受害人得不到相应的保障,法院在受理此类案件时,民事赔偿执行难度也非常大。
为保卫市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营造平安、畅通、文明的道路交通环境,交警大队在省、市公安机关指示部署下,展开对涉牌涉证违法车辆的打击整治行动。请群众自觉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规,选择合法交通工具出行,做到不购买、不驾驶、不改装、不乘坐无牌无证的电动(燃油)三轮车、四轮车,共同维护道路交通秩序环境。
已购买电动(燃油)三轮车、四轮车的车主可持车辆合格证到交警大队车管所,在国家工信部与公安部车辆登记管理库进行车型查询,确认能否上牌。计划购买电动(燃油)三轮车、四轮车的群众,请在正规品牌厂家购车,可提前咨询车管所,确定此车型能上牌之后再购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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